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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太企赢 | 以法律之盾,护企业之名

发布时间:2025-09-10 浏览量:70

洛太企赢 | 以法律之盾,护企业之名

  近日代理的某民营企业名誉权纠纷案收到二审胜诉判决。作为案件代理律师,笔者深感企业声誉乃企业长期积累的宝贵财富,是企业赢得市场信任的基石,直接关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前景。企业和企业家在面对网络暴力时如何建立一套有效地防范和应对网络暴力的机制,成了企业声誉治理中必须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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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网络侵犯企业名誉权的常见行为

  根据2023年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涉及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人格权保护典型案例分析,侵犯民营企业或企业家名誉权的行为,主要集中于网络自媒体蹭热点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民营企业声誉、基于不当目的注册商标侵害民营企业家人格尊严、无事实依据抹黑企业或企业产品、在微信朋友圈及群聊中发布侮辱性言论侵害企业名誉、同业竞争者虚假投诉进行商业诋毁等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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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以法律为盾,保障企业和企业家

  名誉权

  法律是维护权益的有力武器,当企业和企业家遭遇名誉侵权时,应依法及时维权,坚决打击谣言中伤者,捍卫自身名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法人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

  现就企业及企业家遭遇网络暴力时,如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权,作如下分析:

  (一)固定证据:企业应第 一时间对侵权者在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朋友圈、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抖音、小红书等)发布的不利信息,采取截图、录像、存档等方式固定证据;必要时,可通过公证或可信时间戳进行取证,记录侵权言论的网页链接、发布时间、阅读评论数等关键信息。

  (二)被告选择:侵权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若仅知晓侵权者的网名,依据法律规定,可申请律师调查令,或申请法院依职权向平台方(腾讯、抖音、新浪微博)进行调取。

  (三)管辖法院选择:企业可根据便利性,从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实施地(含侵权行为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含被侵权人住所地)中择一确定。

  (四)民事诉讼案由:名誉权纠纷

  (五)明确的诉讼请求:停止侵权,即删除已发布内容,并不得再发布类似言论;赔礼道歉,如连续1个月在相关平台发布经法院审核的道歉视频;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维权过程中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合理费用。

  (六)行为保全申请:在诉讼过程中,若侵权者不停止发布信息,致使侵权影响进一步扩大,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出行为保全申请,请求法院裁定侵权者立即删除部分被诉侵权信息(可参照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的(2021)京0491民初51722号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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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营企业名誉权系企业核心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增强法律意识,面对恶意诋毁,企业要做到“快取证、快警告、快诉讼”,既维护好自身的商誉,也给其他人敲响警钟,守住言论的边界,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本文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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