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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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行使知情权的告知函
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人作为贵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为%,为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便更好履行股东义务、行使股东权利,维护好公司及股东利益,现依据《公司法》之规定,本人特致函如下:
一、申请查阅、复制xxx公司自成立()以来所有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决议、监事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会计凭证(含记账凭证、相关原始凭证及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入账备查的有关资料)。
二、请贵公司于收到本函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上述材料原件准备好并妥善安排适当场所以供本人及本人委托的专业人员查阅复制。
本人依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行使作为股东对公司的知情权,请贵公司遵照相关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就本函书面回复,未予回复或者拒绝查阅、复制均系对本人股东权利的侵害,本人将采取措施维护合法权益。
本人联系方式:
特此函告。
发函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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